“什么赚钱就种什么”的引导政策缺陷和中介服务弱化的组织缺陷,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必须加以根本校正——
日前在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这是基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明智选择,不是简单地多种点什么,少种点什么的问题,而是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优化农村区域布局,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次结构调整的重大意义。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既是我国经济再上新台阶的关键,又是我国庞大的公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走出困境绕不开的难题,必须充分认识到这项任务的艰巨性。如果说工业结构调整因全球经济不景气、亚洲金融危机影响而市场风险加剧,那么,农业结构调整则由于市场、体制的因素与自然因素交织而形成了以市场风险为中心的市场、体制、自然风险并存,困难重重。
近几年来,各地农村加快推行农业结构调整,一个常见的政策性口号就是“什么赚钱就种什么”。不可否认,从过去“政府要求种什么就种什么”和“我种什么就卖什么”到“什么赚钱就种什么”,无疑是对传统的指令性农业计划体制的一种突破,也是广大农民向市场迈出的重要一步。如果是在农产品短缺的市场条件下,“什么赚钱就种什么”的导向也可能很快获得成功,但在全球市场趋向一体化,国内农产品过剩、市场竞争激烈的条件下,我们则不能把一时的“赚钱”简单地等同于市场需求,更不能把“什么赚钱就种什么”的销售导向等同于“市场要求种什么就种什么”的市场导向,乃至以此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方针。特别是我国千家万户的农民,大多数还远未成为走向国内外两个大市场的农民,他们视野中的“市场”难免有其局限性,所谓“什么赚钱就种什么”的销售导向,至多只是一种“狭义市场”引导。
第一,这种“狭义市场”引导,主要是指广大农民凭借经验估计,并且一般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眼前销售需求,而不是指那种运用多种工具和信息手段进行科学预测的中近期市场需求。
第二,这种“狭义市场”引导,大多是指产销直接见面,农产品交易额有限,以自产自销的农民、小商贩、城镇居民间小规模交换为主的集贸市场,即近距离交换的地方性市场,而不是以贩运商和零售商为主的批发市场,即适应大规模商品生产、流通和较高消费水平需要,远距离运销的大市场。
第三,这种“狭义市场”引导,往往是指广大农户按常规要求生产常规品种和质量的农产品,去适应供需较平稳、竞争不太激烈的卖方市场,甚至是产品短缺的卖方市场,而不是指农户打破常规生产名特优新农产品,以满足那种以农产品品种、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均要求苛刻且大量农产品过剩,竞争激烈、充满风险的买方市场。
第四,这种“狭义市场”引导,又往往意味着农业企业单位和广大农民用基本稳定甚至固定不变的静态眼光(即近一两年内的农产品供需状况)来观察市场,进而被动地适应农产品过剩的买方市场,而不是以动态的、超前的眼光观察市场,分析、预测中近期市场,从而积极地主动地适应不断变化的买方市场。
显然,上述“狭义市场”引导大体停留在由生产导向,即“我种什么就卖什么”向销售导向的转变,距离真正的市场导向甚远,是不可能引导农民正确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的。
市场经济作为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经济形态,不能没有较完全的社会化服务,或者说,有无完备的社会化中介服务,是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如果离开起码要求的社会化服务,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户主体还可能连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集体经济组织单位也不如。因为已融入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广大农户,只有依靠多种多样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才能将个别的经济行为变为市场组织的行为。当前,千家万户农民走向市场步履艰难,这障碍,那障碍,说到底还是中介服务弱化,农民组织程度低的缺陷。
这种中介服务弱化,具体表现有三:
首先,从产中领域看,传统的地域性服务急剧削弱,而新兴的专业性服务兴起缓慢。由于农村改革深化后,大多数地区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名存实亡,原有的地域性合作服务除水利设施服务还保留外,其他均不复存在。与此同时,农民急盼的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服务又因服务规模不够等种种原因千呼万唤难出来。
其次,从产前领域看,生产资料服务尚可,而种苗服务及信息服务明显滞后。在大多数地区,产前服务仍主要依靠供销社系统的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业技术部门的种苗供应和技术推广,其他部门或非公有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很少,信息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很少,其中农民走向市场最迫切要求的信息服务组织或迟迟不能建立,或建立而不健全、规范,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由于产前中介服务,尤其是信息服务不及时、不准确,农民一开始进入市场就带有较大的盲目性。
再次,从产后领域看,几乎整个流通环节服务都相对滞后。在多数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由于缺乏或缺少实力较强、服务周到的仓储、运输和销售组织,流通领域服务跟不上,即令农业产业发展较快,形成规模经营,但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户经济效益并不与生产规模扩大呈正相关。在买方市场扩大、农产品过剩和市场竞争加剧的条件下,仓储、运输、销售环节服务滞后,已成为农民走向市场,发展和巩固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果的老大难之一。
正因为中介社会服务弱化,农民市场组织程度低,导致并加剧了农业结构调整中三大矛盾:一是规模化生产与非规模化服务的矛盾;二是常规产品规模化与周边市场容量有限的矛盾;三是“名特优新”规模化生产与经营效益提高不稳定的矛盾。其中,后者更重要,因为农产品多了不优,固然不行;优了过多,同样也不行。如果没有全面的社会化服务,弄不好会给名特优新产品生产以灾难性打击,甚至比常规产品规模化生产带来的损失更大。
解决目前我国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两大缺陷,即“狭义市场引导”的政策缺陷和中介服务弱化的组织缺陷,必须促进以下两个转变:
一是由“狭义市场”引导即销售导向向市场导向转变。农业结构调整的市场导向,既区别于“我种什么就卖什么”的生产导向,也区别于“什么赚钱就种什么”的销售导向,从根本上讲,是以国内外中近期市场需求为导向,促使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户等市场主体充分注意市场对自己提出的经营要求,如农产品品种、数量、质量等;充分考虑市场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什么有利条件与劣势条件,怎样变不利为有利,使有利更加有利;并根据市场经营环境变化的轨迹,改善经营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竞争能力,最终生产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物质文化和生态消费需要的高产优质高效低耗、丰富多彩的农产品。真正确立农业结构调整的市场导向,要着重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明确这里“市场”是国内外市场,而不仅仅是当地市场,是眼前的销售市场;二是明确这里“市场”必须是根据大量数据资料和信息工具手段作出科学预测的市场份额及其变化,而不应是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户凭经验和零星数据资料所作的一种大致估计;三是这里的“市场”强调农产品市场建设,重点是发展批量交易、辐射面广、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规模商品流转需要的批发市场,而不是那种小规模、近距离、以零售为主、产销直接见面的农贸市场。
二是由中介服务弱化向强化中介服务转变。农业结构调整的强化中介服务,核心内容是建立健全的为广大农业企业和千家万户农民产品生产和整个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面优质服务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就是强化,其重点有四:一是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中,要把市场信息服务放在首位。要正确回答农民所谓买方市场的“市场是什么”、“市场在哪里”等突出问题,中介服务组织要协助政府搞好市场分析与预测工作,查找捕捉市场“盲区”,及时准确地告诉农民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农民分析掌握市场供求走势,真正充当农民的市场信息员。二是在产前的社会化服务中,提供优良种苗和技术措施的服务。这是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户发展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农业,生产更多“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必需条件。要改变当前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萎缩的状况,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种苗和技术服务系统。三是在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中,仓储、运输、销售的服务比较分散,远未形成网络的现状,满足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户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的需要,特别是要满足“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的需要。四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继续发挥供销、农技社会服务部门优势的前提下,要三管齐下:既抓新的专业性合作服务组织,包括多种多样的农民加工组织、运输组织、销售组织,又要抓原有乡(镇)村组三级地域合作服务组织(含“统一服务”)的健全或恢复,还要抓农村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由过去单纯的催种催收转向市场信息服务以及各种社会化配套服务。